如何构建中国考古学自主知识体系 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讨建言献策

如何构建中国考古学自主知识体系 专家学者开展学术研讨建言献策
建筑领域是能源消耗与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源于,9月27日,来自10个国家的海外华文媒体代表参访湖北宜昌姚家港化工园。在三宁化工5G智能中控室,高清大屏上装置运行数据点闪跳动,员工正远程操控着各个关键生产环节。姚家港化工园位于枝江市,是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园区以绿色化、循环化、集群化、智慧化、高新化、一体化为目标,构建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体,精细化工和高端农用化工为两翼的产业发展模式,2024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超455亿元。图为位于枝江市...。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最新发布的《中国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研究报告(2024年版)》2022年,建筑运行的能耗为11.9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22%,而其碳排放为23.1亿吨CO₂,占全国能源相关碳排放总量的21.7%。哪怕,数据显示,全国2025届高校毕业生达1222万人,同比增加43万人,而明年毕业生人数预计再创新高。在搜索引擎搜索“大学生就业”可以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都把大学生就业工作摆在优先位置。  从今年春招到暑假,再到刚开始的新学期,教育部出台多项措施,相继面向毕业生举办“国聘行动”、“百日冲刺”行动、电子商务行业招聘活动、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已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为帮助学生实...。其中,农村居住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占比为21%。除非,中新网香港9月30日电 (记者 李志华)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由粤海集团主办的“知行颂华章 翰墨绘山海——名家作品展”于30日在香港艺术中心正式开幕。9月30日,“知行颂华章 翰墨绘山海——名家作品展”在香港举行。图为粤海集团董事长白涛(中)、香港中国企业协会总裁于晓(右四)等嘉宾出席活动开幕式。(主办方供图)  展览汇聚近60幅绘画与书法精品,涵盖关山月、赵少昂、黎雄才、杨善深、梁世...。造成这个占比的原因有很多,例如,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差、用能系统效率低、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足等问题。因此农村居住建筑节能潜力巨大。  农村建筑如何节能降碳,又面临哪些挑战?对中国建筑整体的节能减排,甚至对中国整体的能源转型有何重要意义?未来又该如何发展?围绕上述问题,中国新闻网采访了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会长倪江波。他指出,建筑节能降碳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举措,在快速推进城镇节能建筑建设的同时,不断推动农村建筑的节能减排工作也是重中之重。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会长倪江波(受访者供图)  专访实录摘要如下:  问题: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目前,各地正稳步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建设工作。如2024年,上海共落实超低能耗项目203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122万平方米。为什么要大力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  倪江波:  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是实现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而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又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GB/T51350-2019,按照节能水平由低到高,建筑可以分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初级表现形式,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等标准降低50%以上;近零能耗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应较《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等标准降低60%~75%以上;零能耗建筑,是近零能耗建筑的高级表现形式,充分利用建筑本体和周边的可再生能源,使可再生能源年产能大于或等于建筑全年全部用能的建筑。  一方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是引领新时期建筑能效提升的高水平节能建筑。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就是推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规模化发展,通过高性能的建筑围护结构、高效率的建筑用能设备与系统、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应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另一方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是不以牺牲舒适度来实现建筑节能的高品质建筑。通过建筑设计的优化、建筑围护结构性能的提升等措施,建筑的气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大幅度提升,最大限度地减缓房屋室内外气体的交换速度,降低建筑能耗,为老百姓提供更加舒适、更高品质的生活和办公环境。  问题:农村居住建筑占全国建筑运行能耗和碳排放的比例为21%。您认为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推广建筑节能,对中国整体的能源转型和碳减排有何重要意义?  倪江波:  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农宅既是对过去工作的延续,也是促进城乡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绿色低碳水平的必要措施。  一是践行“双碳”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对农村地区的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如《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继续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广应用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绿色用能模式,增加农村地区清洁能源供应。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农宅,是对绿色农房建设要求的落实和响应,也对实现中国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二是充分释放农村建筑节能潜力。中国农宅存在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差、用能系统效率低、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足等问题,还有很大的节能潜力。推动农宅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转型,是推动建筑领域节能的重要突破口。  三是推动农村用能低碳转型。在降低农宅本体能耗需求的同时,利用大量农村建筑屋顶面积,结合太阳能光热、光伏一体化及生物质清洁利用等技术和产品,推动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电气化的绿色低碳转型,构建“本体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的清洁供能用能模式。  四是促进建筑节能技术产业发展。高性能围护结构、光伏、建筑节能改造、电气化等多项技术的发展、市场创新和持续的应用需求,有助于引导和推动建筑节能领域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吸引企业投资,带动相关产业蓬勃发展。  五是促进绿色低碳建材应用。通过绿色建材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既可以助力现代化宜居农房、农房节能改造、现代农业设施等绿色低碳农房项目建设,也加快了绿色建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建材领域节能降碳目标的实现,同时可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和农村发展新兴绿色产业,推动农村发展动能转换。  问题:目前,在宁夏兴胜村等地,已经有正在推进的农村超低能耗建筑,甚至是零碳农村的试点项目。您如何看待兴胜村这种农村节能建筑推广复制的潜力?  倪江波:  宁夏兴胜村的农村超低能耗建筑乃至“零碳村”试点,具有技术路线清晰、效益量化充分的特点,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宁夏地区建设,采用空心村整治的模式进行集中连片建设,由企业EPC总包、供电公司配套网改、高校提供技术支撑的模式,已经具有较为成熟的可复制要素,但要把“盆景”变成“风景”,仍需要跨过几道门槛。  比如增量成本仍高。按示范口径,建安+机电系统约3100元/m2,比传统砖混农房成本略高。若没有补贴,农民自筹意愿会降低。同时,后期运维的长效机制要重视。屋顶光伏、储能逆变器、新风热泵系统等设备需要专业维护。  兴胜村模式在宁夏及青海、甘肃、内蒙古等日照资源好、电网条件好的“三北”地区具备“可复制、宜推广”潜力。  一是形成可持续的激励机制。有必要加强财政资金对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农宅的支持,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调动建设单位等产业链各环节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等政策方针的细化政策研究制定与实施,推动绿色金融、绿电交易、碳交易等政策落地落实,助力农房绿色低碳转型。  二是加强需求侧的宣传和激励。应加强对绿色低碳相关知识与理念的普及、宣传与推广,让农户真正认识到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农宅不仅能提高居住的舒适度,还能在长期带来经济上的回报。  三是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农房技术与产业发展。加强对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应用与推广;加大对建筑领域绿色低碳产业的扶持。只有产业链先成熟起来,形成规模化效应,才能从根源上降低建设成本。  其次,法律法规制度还有待建立。对于农村建筑而言,中国在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等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制度约束。亟须尽快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将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绿色低碳农宅的推广夯实制度基础。  另外,第三方认证体系有待健全。各地示范工程对近零能耗建筑认证标准不统一,造成各地近零能耗建筑水平参差不齐、评价效果难以对比。行业协会等机构要充分发挥引领行业发展的作用,推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认证方法、认证机构、标识管理等第三方认证体系的完善。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构建的有质量的测评制度,可为此做出贡献。  最后,专业人才存在很大缺口。高等院校、职校、技校及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应通过职业教育、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多元化的方式,加强对相关职业人才的培养,为近零能耗建筑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扎实的人才保障。  问题:对宁夏兴胜村的这个农村建筑节能项目未来的发展,您有哪些建议?  倪江波:  农村建筑的能源转型应该在推动整体“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农村建筑的绿色低碳发展必然大有可为。  一是强化政策引导与制度保障。要把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农房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农村建筑能源转型相关工作纳入相关政策、战略、规划中去,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补贴、低息贷款等措施降低农户与企业主体成本;同时,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各主体的切身利益,把这项工作做稳、做实。  二是持续推动农村建筑节能改造与可再生能源应用。首先要先从建筑上动手,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围护结构系统,推广高效、节能的用能设备系统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把农宅改造为绿色低碳的好房子。同时,在能源系统上,因地制宜地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光伏、生物质能利用、热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实现农村建筑能源供应与消费的清洁化、智能化。  三是完善资金机制与服务体系。不断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探索政企合作、村集体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等多元化融资模式,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加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高能源承载能力,构建覆盖技术培训、设备运维、能源管理的综合服务网络,为农村建筑能源转型提供全方位保障。  文:孙忠一、谭乔-->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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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9月29日电(记者白瀛、许晓青)媒体社会责任暨第六届全国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论坛29日在上海举行,论坛期间,中国记协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媒体社会责任报告专题评议会,对中央主要新闻单位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评议打分。-->  与会者认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是对媒体的基本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作出重大部署,为主流媒体更好承担职责使命、履行社会责任指明方向;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经过12年持续推进,对提升全行业公信力、建立行业自律长效机制意义重大,体现了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时代要求。  委员评议认为,2024年,新闻战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中守正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充分展现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作用。  委员们认为,各媒体把撰写发布报告作为检验履行社会责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同时也将社会责任报告作为回望和全面检视自身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的重要契机,紧紧围绕“社会责任”主题,逐一报告履责情况。  中国记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履行社会责任的首要职责是夯实政治根基,要团结引领新闻战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增强履行职责使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化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定盘星作用,推动媒体将社会责任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行动自觉。  复旦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以本届论坛为重要契机,更好发挥新闻业界学界优质资源作用,强化媒体社会责任理论研究,让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新时代新闻舆论工作中彰显真理力量。  本次论坛由中国记协和复旦大学共同主办,以“秉正履责、向新而行”为主题,聚焦主流媒体在系统性变革中更好担责、履责、尽责,焕发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全媒体时代全新活力,推动理论、责任与实践有机统一。论坛上还发布了媒体社会责任报告工作研究成果,并成立媒体社会责任研究共同体。 【编辑:张燕玲】

校园欺凌有效治理,一直是未成年人保护中的一大难题。笔者经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办理面临三方面难点。  一是责任匹配困难。实践中,校园欺凌形式极为多样,从轻微的言语羞辱、恶意起绰号,到较为严重的肢体冲突、恶意排挤,再到严重的性侵害、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跨度较大。对此,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在界定时难以精准发力,对于轻微欺凌行为,本应归入民事侵权范畴,但因法律界定不明,在确定赔偿责任主体与标准时障碍重重,部分案件中由于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行为边界,导致受害者难以获得合理的民事赔偿。  二是协同机制缺失。部分学校对校园欺凌问题重视不足,预防与处理机制严重缺失,未开展有效的安全教育活动,未能及时察觉并化解学生间的矛盾纠纷,且欺凌事件发生后应对措施不力,对欺凌者惩戒宽松,对受害者心理疏导敷衍,甚至存在推诿责任给家庭的情况。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关键环境,一方面,部分家长过度溺爱孩子,忽视其品德与行为习惯培养;另一方面,当孩子遭遇欺凌,部分家长不仅不配合学校解决,一味指责学校管理不善。这种家校之间的相互推诿,不仅延误欺凌事件的处理,给受害者身心造成创伤,也使得校园欺凌现象难以得到根本遏制。  三是欺凌者责罚失衡。当前我国针对校园欺凌行为的惩戒梯度设置存在断层,导致欺凌行为违法成本与危害后果失衡。首先,刑事责任适用难。当前校园欺凌已然呈现低龄化特点,但根据现行规定,未达到法定刑事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欺凌行为,难以承担实质责任。其次,行政处罚威慑不足。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受行政处罚。且基于保护未成年人目的,对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般会宽大处理,较少承担严格的行政责任。再次,民事责任补偿不足。以欺凌行为导致的实际损失或其他必要支出为判定依据,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额度有限。-->  为解决涉校园欺凌案件办理中面临的难点,笔者建议,明晰法律认定,统一司法尺度,应详细规定校园欺凌的概念、构成要件、行为表现形式以及对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内容,并明确确定责任时需考量的因素,如欺凌者年龄、行为恶劣程度、是否多次实施欺凌等;构建学校、家庭、公安、法院等共同参与的校园欺凌纠纷解决机制,可探索设立校园法律服务室,定期入校开展法律讲座与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学校、家庭依法依规处理欺凌事件,确保形成多方治理合力;构建欺凌者责任评定体系,建立以学校为主体的欺凌报告、以第三方组织为主体的欺凌认定和以教育行政机构为主体的欺凌处置体系,形成多元共治欺凌的实效方案。  (作者:王薇 何倍泽 单位: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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